PT02100-0104-2010-00032
荔政综[2010]32号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朱朝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朝光同志任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丽虹同志任荔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卢源水同志任荔城区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
林剑铭同志任荔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
陈志鸿同志任荔城区经贸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林梁同志任荔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官媛媛同志任荔城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陈玉源同志的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林祖雨同志的荔城区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国清同志的荔城区老区办主任职务;
林金滔同志的荔城区交战办主任职务;
陈嘉源同志的荔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志峰同志的荔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李旸同志的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陈智勇同志的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卢金涛同志的荔城区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工作 任免 朱朝光 通知
抄送: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区财政局、区人事局。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