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
(2010—2012年)
为积极响应省市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创业城市中心,特制定《莆田市荔城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的实施方案(2010—2012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城景相融的“环保都市”目标,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活动,突出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扎实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把荔城大地建成山川秀丽、环境优美的宜居创业城市中心。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要求,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用三年时间分期实施,力争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绿化目标。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因地制宜规划相应的建设内容,进一步扩绿增绿;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结合宜居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港城交通网建设和主要溪流流域综合治理,认真实施“四绿”重点工程。
(三)生态优先,注重实效。规划建设内容要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同时兼顾兴林富民,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四)造改并举,建管并重。既要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又要强化森林经营,改造低质低效林分,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既要加强城乡绿化,又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绿化执法力度,确保植树成效,巩固绿化成果。
(五)政策引导,公众参与。要创新机制,实行谁绿化谁受益、谁管理谁得利的新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六)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在区绿化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编制相关的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合力推动“四绿”工程建设发展。
三、重点工程
(一)绿色城市
1.建设目标:围绕“打造宜居创业城市中心”这一目标,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绿化模范县(单位)为载体,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加快城乡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构建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到2012年全区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36.52%提高到38.2%以上,绿化覆盖率从42.99%提高到4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05平方米提高到11.7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区,绿色工业园区2个,绿色军营2个,绿色校园18个,绿色社区1个。
其中:2010年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区1个,绿色校园6个。
2011年创建绿色园区1个,绿色军营1个,绿色校园6个,绿色社区1个。
2012年绿色园区1个,绿色军营1个,绿色校园6个。
3.建设重点:2010年,完成一批精品公园和园区绿地建设,重点实施浅水湾公园、体育公园和东圳路口、市羽毛球馆、延寿路口、“宋家香”的绿化,加大城市内河景观建设,营造北洋河道等水系两侧荔枝林带。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58公顷,新增绿地面积50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公顷。
2011年,继续抓好城区公园绿地建设,缩小各镇街之间的差距,突出实施木兰溪大桥匝道、荔港立交桥、阔口小游园的建设。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60公顷,新增绿地面积48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0公顷。
2012年,进一步完善城郊公园绿地建设,加大已建绿地的维护管理力度。突出建设荔港、沙堤、五候山生态绿地、植物园,抓好城隍庙片区绿化,完善北洋荔枝林防护林景观带,对道路、工业园区、变电所进一步扩绿增绿。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50公顷,新增绿地面积45公顷,
4.牵头单位: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和有关社区等单位配合。
(二)绿色村镇
1.目标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及生态文明村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到2012年,全区镇街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15%提高到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由2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村庄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12%提高到1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1.5平方米提高到3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选择在集镇,特别是中心镇、中心村和生态区位重点的村(居委会)开展绿色村镇创建活动。2010—2012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3个,绿色村庄32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4处,基本实现每个镇街50%的行政村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其中:2010年,创建绿色乡(镇)1个,绿色村庄12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1处。
2011年,创建绿色乡镇1个,绿色村庄10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2处。
2012年,创建绿色乡(镇)1个,绿色村庄10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1处。
3.建设重点:2010年,重点建设后黄行政村的农民公园1个,建成港利村村(居)休憩绿地1片,绿化村主干道示范段2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2片,每个示范村至少3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省级和市级示范村做到“村村有公园绿地,村村有绿色长廊,村村有花园式庭院”。
2011年,着重建设下横山村、后卓村的农民公园2个,建设荔枝、龙眼、枇杷林带,休闲生态林带等,村主干道绿化示范段2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2片,每个示范村至少有农户庭院绿化5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50%行政村做到村在林中,路在林中,桥在林中,房在林中。
2012年,继续完成龙山村农民公园1个,建设木兰溪森林休闲带、村主干道绿化示范段2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2片,每个示范村至少有农户庭院绿化5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有60%行政村做到乡村林茂粮丰、庭院花果飘香、道路绿化成荫的绿色村庄。
4.牵头单位:由区建设局总牵头。绿色乡镇由区建设局牵头、各镇街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绿色村庄由区委农办牵头组织协调落实。
(三)绿色通道
1.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以开展“绿化林荫道,造福兴化人”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对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绿化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到2012年,全区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89.8%提高到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县乡道绿化里程绿化率由40%提高到60%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完成公路、铁路绿化和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化192.62公里,其中:铁路绿化18.17公里,高速公路绿化23.85公里,国省道绿化30.60公里(其中国道7.70公里,省道22.90公里),县乡道绿化60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化60公里。
2010年,完成公路、铁路两侧绿化56.85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内外侧绿化20公里。
2011年,完成公路、铁路两侧绿化40.40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内外侧绿化20公里。
2012年,完成公路、铁路两侧绿化35.37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内外侧绿化20公里。
3.建设重点:2010年,重点建设已建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交通干线红线外两侧森林景观带,营建荔港、城港、荔涵、荔园等5条绿色长廊。建设交通岛、互通区绿化、植被更新,营造大花树种,彩化树种,季相树种,构筑一道道绿色的生态线、风景线、致富线。
2011年,重点建设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绿色风景线,建设公路沿线节点绿化平台,构筑生态屏障,打造生态景观,描绘通道美景。
2012年,重点建设公路、铁路、城市交通主干线的绿色景观带,加大路边片林建设,加快道路防护绿地、林带建设,形成带、网、片,构筑森林通道,打造生态长廊。
4.牵头单位:由区交通局配合市交通局组织协调市高速办、市铁路办、市公路局等部门做好公路、铁路红线内的绿化建设;红线外由各镇(街)负责。
(四)绿色屏障
1.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我区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沿溪(木兰溪流域一重山)、沿库(红山水库、石盘水库一重山)、沿海(临海山地一面坡、沙岸从海水高潮位向陆地延伸200米、泥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100米),环城(城市周边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积极营造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打造成具有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到2012年,全区沿路、沿海、环城一重山的宜林地绿化程度达到90%以上,沿溪、沿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全区完成“四沿一环”造林绿化7000亩(其中人工造林3184亩,稀疏林地补植和坡耕地造林3816亩),封山育林9000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0亩。
2010年,完成“四沿一环”荒山造林面积401亩,疏林地补植1599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亩。
2011年,完成“四沿一环” 荒山造林面积2000亩;封山育林3000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亩。
2012年,完成“四沿一环” 荒山造林面积783亩,疏林地补植2217亩;封山育林3000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亩。
3.建设重点:2010年,重点建设石盘水库、红山水库库区绿色阻拦带5公里,退果营造阔叶林300亩;完成沿路、沿溪、沿海、环城一重山造林2000亩(其中:更新造林401万亩、稀疏林地补植和坡耕地1599亩);封山育林3000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亩。
2011年,重点建设石盘水库、红山水库库区水源涵养林带5公里,退果营造阔叶林300亩;完成沿路、沿溪、沿海、环城一重山更新造林2000亩,封山育林3000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亩。
2012年,重点建设石盘水库、红山水库库区水源涵养林带5公里,退果营造阔叶林300亩;完成沿路、沿溪、沿海、环城一重山造林3000亩(其中荒山造林面积783亩,疏林地补植2217亩);封山育林3000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亩。
4.牵头单位:由区林业局牵头组织协调,区水务局、区农业局等单位配合。
四、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并负责落实土地、资金、劳力等事宜,协调各部门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二)区绿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1.区武装部:牵头负责驻莆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营区绿化,积极支持地方搞好驻地周围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
2.区委组织部:负责把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内容。
3.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城乡绿化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4.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活动。
5.区农办:牵头负责新农村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工作。
6.区发改局:负责将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纳入我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在重点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
7.区经贸局:负责工业园区和有关厂矿、企业绿化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8.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负责开展城乡绿化监察、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核。
9.区科技局:加大城乡绿化科技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和水平,加强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
10.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区级财政预算资金,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区级部门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
1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编制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12.区环保局:牵头负责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3.区建设局:负责城区和乡镇绿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园林城市”、 “园林县城”、“绿色乡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等创建工作。
14.区交通局:负责牵头协调市高速办、市公路局,编制公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管辖路界范围之内各等级公路的绿化任务。
15.区水务局:负责编制水库、渠道、堤坝、水电站等管辖范围内的造林绿化规划和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溪河、水库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作。
16.区农业局:负责指导不宜耕作的坡耕地造林和农场绿化,配合做好农田林网建设。
17.区林业局: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规划制订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实施绿色屏障建设。
18.区人事局:提供造林绿化人才支撑,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城乡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
19.区广电中心: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宣传报道城乡绿化工作。
20.区总工会:发动各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地方造林绿化工作。
21.团区委:发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地方植树造林工作,开展“保护母亲河”植绿行动和绿化宣传等活动。
22.区妇联: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创建“巾帼绿色家园”、建设“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
23.区铁路办:负责编制铁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火车站和铁路地界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由区绿委主任陈紫福副区长、分管城建的韩福来副区长挂帅,区绿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逐项抓紧落实。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城乡绿化。
(二)政策扶持
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针对土地资金怎么解决、收益归谁所有等问题,研究制定出台具体的政策,包括:“谁造谁有”的政策,“谁种植、谁采伐、谁更新、谁管理”的办法,企业冠名、租赁、认养,占用农田的合理补偿等办法。要充分利用利益机制,采取招标承包、租赁、冠名、认养等办法,也可以给企业做广告,鼓励全社会一起参与道路绿化。要鼓励种植有经济效益的树种,加大技术指导,确保绿化带有一定的经济收益,让农民得到实惠。要通过发放林权证等方式,保证群众利益,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调动各方面造林绿化的积极性,确保“四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资金投入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把“四绿”工程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划出一定的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四绿”工程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各部门要依法落实部门绿化责任,特别是公路、交通、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部门“四绿”工程建设,加大“四绿”工程建设投资力度;各镇街、行政村要落实配套资金,支持“四绿”工程建设;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要严格把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安全。
(四)种苗供应
苗木是造林绿化的物质基础,必须严把苗木质量关,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地方的苗木质量等级标准,做好苗木培育、采购、调运、验收等工作,绝不允许等外苗用于造林,确保造林成活率,提高造林成效。按照“四绿”工程实施年度及工程所需苗木数量,提前做好苗木的培育、定购工作,区林业局要抓好若干个苗木基地建设,保障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所需的苗木数量。
(五)社会参与
创新义务植树的方式,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林地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落实义务植树属地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开展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美化,鼓励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增加城市绿量。创新社会造林的激励机制,确保业主投资造林的收益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林农兴林致富的积极性。
(六)依法兴绿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公路法》、《铁路法》、《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新城区绿地率30%、旧城区绿地率25%的指标留足配套绿化用地,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城乡绿化成果。
(七)奖惩制度
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任期目标重要考核内容。各镇街和有关单位每年应向区政府和区绿化委员会上报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情况。区监察局、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监察(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各重点工程牵头单位要制定考评方案,对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区绿委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八)宣传发动
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是生态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碳汇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重要举措。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特别是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将每年3月作为义务植树月,组织开展党政军民大型植树、纪念“三八妇女节”植树、千人校园绿化、保护母亲河、千家万户种植珍贵树、军民共建绿色军营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浓厚氛围,掀起“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新高潮。
附表:1. 2010~2012年全区城市园林绿化考核指标
2. 2010~2012年全区绿色军营、绿色校园、绿色园区、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安排表
3. 2010~2012年全区绿色乡镇和绿色村庄创建任务安排表
4. 2010~2012年全区绿色通道红线内两侧绿化任务安排表
5. 2010~2012年全区绿色通道红线外两侧绿化任务安排表
6. 2010~2012年全区绿色屏障建设任务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