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和省、市、区关于成立全省、全市、全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闽文明委[2009]3号、莆文明委[2009]4号、荔文明委[2009]1号)要求,决定成立北高镇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林秋妹(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黄明勇(文化站负责人)余志武(宣教办负责人)
吴育生(广电站站长) 黄 莘(派出所指导员)
王 桂(共青团副书记)傅瑞霞(妇联主席)
郑开权(老干站站长) 陈金明(文化站干事)
林建明(电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黄明勇兼任,成员由余志武、陈金明兼任。
各村也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北高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抄送:区文明委、文明办,镇两委成员、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