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谢绍林同志任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先锋同志任荔城区司法局西天尾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张锦池同志任荔城区司法局黄石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免去阮维雄同志的莆田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副校长职务。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工作 任免 谢绍林 通知
抄送: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区委组织部、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区委编办、财政局、
区人事局,存档。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