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司法局关于继续推进法律服务
“四进”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合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机构与司法所之间优势互补、资源优化、互助互赢,《莆田市司法局关于继续推进法律服务“四进”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特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主要任务
(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结对子”活动,整合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所的资源,贴近农村、贴近群众,及时便捷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开展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二)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及群体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调处化解工作,帮助和协助司法所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掌握社情民意。协助基层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联合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法律服务机构每年要与司法所联合开展两次以上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为基层干部、群众、学生等对象举办两次以上法制讲座。开展学生心理法律咨询活动。利用司法所的工作平台,通过举办法制图片展,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促进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所建设。通过“结对子”活动,相互交流管理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体会,紧密协作,促进双方业务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的法律服务水平。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帮助司法所解决硬件不足等实际困难,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步骤
1、宣传调研阶段(2009年4月)。召开律师所主任和司法所长座谈会,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先联系并填写结对子单位基本情况表,确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律师事务所人员下到所挂钩的司法所调研,提出各自的法律服务需求意见,会同司法所所提的工作思路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好法律服务“四进”活动及活动登记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11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及安排抓好落实,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司法所应及时与结对子律师所取得联系,律师所应主动帮助调处化解。律师所要主动深入结对子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镇街、村居学校上法制课,为基层司法助理员及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3、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各单位要对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查找问题,补缺补漏,区司法局也将组织进行督查、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各单位要将自查报告于12月15日前送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组织指导、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与司法所签订法律服务“结对子”协议,研究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密切联系,狠抓落实。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所要制定法律服务“四进”活动的具体方案,密切协调,保持经常联系,确保法律服务协议切实履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到结对子司法所走访,增进相互了解。司法所要主动收集辖区群众法律服务事项,及时反馈给法律服务机构,共同研究服务途径。司法所要为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活动做好场所、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适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实地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各法律服务机构要把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书面送交区司法局。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有重要活动或举措,及时与区司法局取得联系。区局将加强检查督导,并对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四)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结对子开展法律服务“四进”活动的经验,以便在全区推广。
(五)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专栏、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各法律服务机构及司法所每月要提供1条以上的信息报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司法所挂钩结对子名单
荔城区司法局
2009年4月8日
主题词: 司法 法律服务“四进” 方案
抄 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谢燕武,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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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司法所挂钩结对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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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名称 |
基层司法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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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 |
荔城区西天尾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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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 |
荔城区拱辰街道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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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 |
荔城区黄石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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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荔星律师事务所 |
荔城区新度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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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莆田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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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扬民律师事务所 |
荔城区北高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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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诚毅律师事务所 |
荔城区镇海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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