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公证处、法援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对“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主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
组 长:林如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赖金钟 (副局长、主任科员)
阮福英 (副局长)
彭文富 (副局长)
成 员:陈国文 (办公室主任)
林奇澄 (公律科负责人)
领导、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律科,负责主题实践活动的协调、联络、督促、检查和信息编发等日常工作。
主 任:林奇澄 (兼)
成 员:郑淑娟 张智娴 李海扬
荔城区司法局
二00七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临时机构 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 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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